為貫徹落實《水利部關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水河湖〔2019〕58號)文件精神,雙柏縣嚴格落實河道采砂行政首長責任制,將采砂管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考核體系,明確河道采砂管理河長責任人、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任人、河道采砂現(xiàn)場監(jiān)管責任人、水行政執(zhí)法責任人名單(責任人如有工作變動,由繼任者自行替補,不再另行發(fā)文明確)。特向社會公告。
2025年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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